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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共享雨傘能“蹭”上經濟共享的“熱點”嗎?

文章来源:http://review.jschina.com.cn/suwangyuanchuang/201708/t20170831_997222.shtml

  據了解,2017年8月20日,1萬把無傘樁共享雨傘出現在南京街頭。下載APP,付29元押金,再充入最少金額9元后,就可以開傘使用。不到半個月,街頭的雨傘幾乎已經不見蹤影了,究竟是市民借走了還是已被人“收入囊中”?  在互聯網+的時代,“共享”二字似乎已經浸透人們生活之中,共享經濟通過互聯網作為媒介,人們公平享有社會資源,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,共同獲得經濟紅利。繼共享單車的發展,一方面,充分利用了社會資源,解決了人們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難題,方便了人們的出行。在企業獲得經濟利益的同時,市民也從中獲得收益。但另一方面,單車管理不善,隨意停放,影響交通秩序;部分人據為已有,對其肆意占有、破壞行為等等,這些問題也尚未得到解決。而共享雨傘的出現,屬于共享經濟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嗎?能跟上共享經濟這股熱潮嗎?很值得令人深思。  很多市民反映,首先雨傘的使用程序比較繁瑣,下載APP、注冊信息、交納押金、充入金額等等流程,有記者進行試驗,從下載到使用大概需要十分鐘左右的時間,很多人會因為繁瑣的流程而放棄使用。其次,共享雨傘的管理不當。放置場所的不適當,在公共區域懸掛遭到城管執法部門的清理;僅僅設置了市民拿取雨傘的地點,當市民用完想要歸還時找不到歸還地點等等存在諸多的現實問題。  不是說任意三方組成的合作消費模式就是共享經濟,其基于三個要素,一是物品購買成本高和低消耗性;二是消費者剩余較大;三是符合平臺公司、供需雙方等三方合作的消費模式。而共享雨傘的出現,僅僅符合了第三個要素。29元的押金,加上充入9元的金額和0.5元的費用,市民們大可以買一把雨傘,用完還是屬于自己的,消費者剩余價值很小。顯然,共享雨傘的出現,很可能是“曇花一現”,不可否認的是,共享雨傘確實給人們的雨天出行帶來了便利。但不能“班門弄斧”的在任何物品的前面加上“共享”兩字,就可以稱之為“經濟共享”。要想共享雨傘得到很好的發展,跟上共享經濟發展的大潮,必須政府、企業和公眾三方共同作出努力,將問題降低到最小化,雙方利益做到最大化,共享雨傘才能最大程度的被利用和推廣。  小城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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